发布日期:2022-12-07 浏览次数:4475
自然资源部门到镇街开展《决定》普法宣传活动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一部具备法规性质的重大事项决定,《决定》对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作出了细化规定。近段时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决定》的实施,确保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绿色、健康发展。
人大发力
依法推动《决定》全面施行
《决定》颁布施行以来,市县两级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督促《决定》全面施行。
各级人大采取实地调研、视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镇(街)、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决定》的工作情况,围绕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深入推动《决定》在全市贯彻实施。
市县两级人大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分别制定加强宣传《决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并制作小册子、海报、横幅、录音等宣传资料,从8月份起全面铺开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全市共开展与《决定》内容相关的电视、报纸、电台等专题宣传70余次,专题访谈8期,微信公众号系列推送12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30多场;悬挂宣传横幅500多条,出动宣传车500多台次,张贴宣传海报3000多张,派发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小册子近两万份。
各基层人大还积极组织人大代表,以“人大代表+‘微网格’+联系群众”的模式,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和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到群众中去收集意见建议,带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释疑解惑工作,做好舆论引导,特别是矿区的自然村,通过“熟人”方式,逐家逐户在闲聊当中将《决定》的精神宣传到群众心中,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意识。
政府实施
有力推进《决定》落地见效
“《决定》的编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从立法层面破解了我市近年来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矿产资源规划、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出让、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执法监管等难点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让《决定》更好落地见效,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决定》贯彻实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发挥整体优势,形成贯彻《决定》高度共识、高度自觉。
云城区主动作为,认真开展日常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全区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涉矿产资源摸查排查,对辖区已批复立项的项目进行事前调研和事中监管,集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
云安区通过听取全区矿产资源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全区各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推动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确保2023年底前全区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新兴县加强对辖区矿产资源领域执法检查,自《决定》施行以来,行政处罚超量开采温泉资源问题1件。
罗定市根据《决定》第五条规定,依法完成了金鸡镇三座佛矿区和䓣塘镇观音山矿区的石灰岩矿采矿权的范围划定、地质勘查和储量核实,下一步将抓紧推进这2个矿区的采矿权出让工作。
成效初显
矿产资源管理有力有序
为依法推动《决定》施行落地见效,各地各相关部门紧紧抓住《决定》施行契机,狠抓《决定》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依法加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并取得明显实效。
目前,全市共建立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项目库5个,市级和新兴县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在加快编制;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台账26个,全市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31个;围绕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共编制采矿权设置区划112个;认真执行《决定》第5条规定,全市计划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采矿权有6个,国有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重视《决定》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微网格’+联系群众”模式,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各村委各选区,开展《决定》及有关矿产资源、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走访活动,增强村民群众的尊法、懂法和守法意识,以良好的群众法治基础推动《决定》走深走实。
来源:云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