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3444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抓矿山生态修复各项工作落实,助推生态修复治理见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聚焦矿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4项,专班调度推进5次,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目前已形成工作通报1期,发现问题15个,已整改完成10个,剩余5个问题列入清单重点调度推进。
二是强化整改,常态化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巡查。组织开展2023年季度矿山生态修复航飞巡查,一季度共梳理矿山生态修复问题54个,通过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函到各县、区人民政府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
三是提前行动,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提前见底。全市共剩余11家废弃矿山未治理,全省废弃矿山治理“十四五”清零行动计划要求2025年前分年度完成,池州市已分解落实任务,提前到今年完成。
四是加强协作,高效办理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从线索排查到案件办理,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开展,形成三部门常态化共同参与企业磋商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开展周工作调度会部署研究8次,局领导专程赴市检察院对接3次,实时互通案件进展8次,集中研究处理阶段性工作2次,已连续为矿山企业办理3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32万元。
五是规划先行,积极谋划全市生态修复项目。编制完成《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化(2021-2035年)》,谋划121个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约为935.1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实施项目共83个,总投资约为253.27亿元。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