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6054
信息来源: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管理加强砂石资源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20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117°34′57″,北纬:31°12′57″。
(四)矿区范围:面积0.7950平方公里,范围由28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分别是:
拐点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455315.663 |
39555519.12 |
15 |
3454883.068 |
39556000.84 |
2 |
3455303.492 |
39555840.86 |
16 |
3454805.063 |
39555123.32 |
3 |
3455254.038 |
39555985.53 |
17 |
3454713.723 |
39555036.6 |
4 |
3455289.492 |
39556006.7 |
18 |
3454696.554 |
39554884.35 |
5 |
3455514.047 |
39555756 |
19 |
3454715.419 |
39554813.15 |
6 |
3455578.139 |
39555790.67 |
20 |
3454870.994 |
39554695.67 |
7 |
3455585.3 |
39555897.11 |
21 |
3455044.752 |
39554990.85 |
8 |
3455499.907 |
39556012.73 |
22 |
3454990.225 |
39555014.83 |
9 |
3455615.988 |
39556089.25 |
23 |
3454982.839 |
39555173.02 |
10 |
3455821.57 |
39556084.48 |
24 |
3455061.024 |
39555309.15 |
11 |
3455988.258 |
39556182.91 |
25 |
3455108.651 |
39555304.04 |
12 |
3456114.464 |
39556488.5 |
26 |
3455171.07 |
39555357.85 |
13 |
3456085.096 |
39556575.82 |
27 |
3455155.325 |
39555454.03 |
14 |
3455750.011 |
39556517.88 |
28 |
3455285.788 |
39555471.71 |
(五)资源储量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资源量共计2423.82万立方米(合6495.83万吨);矿区范围内另有剥离物及夹石为 902.43万立方米本次一并出让。
(六)开采标高:+154.1m至+30m。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须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同时还需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正式投产2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九)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十)生产规模:400万吨/年
(十一)拟出让年限:17.5年(含基建期1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实缴金额),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企业法人联合报名。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二年以内、有涉黑涉恶记录、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有政府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须提交金融机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0日止,保函受益人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凭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业务。
(三)资质审查
由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查小组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给予《竞买资格审查表》、《报名回执》,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期:2022年10月17日9:00时至2022年11月11日16:00时
(三)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时至2022年 11月25日16:00时
(四)挂牌地点: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功能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号楼矿产资源管理股索取公开出让文件。(地址: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时至2022年11月11日16:00时(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凭审核回执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需要查阅《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起止时间内,持报名回执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号楼矿产资源管理股查阅相关资料或自行到拟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查。
七、挂牌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3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买规则》。
八、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成交确认后,竞得人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五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九、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时,出让人有权终止交易。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申请前须自行到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竞买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资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与金融机构保函相关的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十、特别说明
(一)成交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竞得人在五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缴纳7亿元到指定账户,用于采矿权所在镇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土地征收等相关费用(该费用不含土地(林地)等报批费用,不计入此次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缴纳,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向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索赔。
(二)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地质报告编制等费用共62.7万元(地质报告编制费用37.8万元、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用5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4.9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5万元、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评估费用5万元、挂牌竞拍服务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计入此次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日内一次性向原已支付上列款项单位缴清,上述费用未缴纳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矿山企业开采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税收本地化原则,在无为市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该矿山开采结束后,竞得人须配合无为市人民政府在该矿区范围内开展补充耕地、补充林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四)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并在1年内应自行拆除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资产,出让人不予补偿,采矿权人并应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因国家政策或公共利益等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
(五)采矿权出让后,矿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权、项目核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或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由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予以处理。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成交的,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承
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按挂牌出让成交价20%金额向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雾露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二)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ah.gov.cn)、无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w.gov.cn)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万长成 联系电话:0553-2532808
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吕成飞 联系电话:0553-3121804
3、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225601760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